大部分有一些想法,成案之後到投票當日的公共討論時間太短,這個是大家沒有辦法讓大家因為資訊夠透明跟足夠的討論,所以這一次中選會在第23條草案有提出來連署成案之後到投票日一定是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內的討論時間才足夠,他們的確有修法做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