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當事人有一些案件,其實新聞媒體講的東西,但是事實上並沒有發生,我們記得有函詢某個媒體,其實是警方給的訊息,結果我們就函給警察局,但是警察局說根本沒有跟新聞媒體講過這一些事,其實新聞媒體的資料來源是什麼,究竟有沒有據實報導,或者是報導的過程中有添加一些想像或者是來源的資料,有沒有做查核,我認為這個部分是有必要再做確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