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次新版的作業辦法有提出一些作業改善,像第10條媒體翻閱卷宗的部分,未來會訂定媒體禁制區;針對檢討機制,未來會由機關內部設置3至5人的不公開檢討小組,上級機關會有督導小組,這個是修法上的回應,這個修法也會提出疑慮,像檢討小組、督導小組都只有內部人員會不具有公正性、客觀性,這個可能會被受到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