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是兩件事:一個是提高它對於立法委員的拘束力,不管是區域或者是不分區;另外一個是讓一般更多人參加,這一件事不一定是為了要給立委拘束力。像你說的行政部門的拘束力,其實也可以吸引人來參加,你們目前合作的單位有系統的是行政方面,立委沒有辦法有系統告訴你說誰來我都一定提到他的院會質詢,對不對?立委沒有給你那麼高的拘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