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還是可以討論一下,是不是麻煩營建署這邊先具體瞭解一下剛剛所講到的一些實務上的狀況,包含預算編列的情況等等,看是不是可以看到有針對到這邊具體實質的point,也就是房客感受的回應,比較不是好像在上位只能選一種,本來就只能選一種,這個我們大家都瞭解。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