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個是認定上的討論,政府對於這整個政策成效的期待來講,如果這樣理解的話,可能在認定上比較去突破,我想社會住宅的包租代管畢竟是政府主力推動的政策之一,在這樣的認定,回到執行面的房客端是很主觀的,今天要不要配合政府的政策,講白了是對我有什麼實質上的好處,如果今天要我配合這個政策,但是損失原本可以拿到的權益,民眾的配合度相對來講就不會很高,我想從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一期的數字來講,或者是從這幾個月有部分的業者在租金補貼名額已經沒有的前提下,各家業者數字增長的狀況來講,我覺得應該就可以看出端倪,所以我覺得政府期待有包租代管的政策,我想房客誘因這邊還是重要的一個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