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在修法的方向上,我覺得說不定會有更多的東西可以思考,也就是企業有沒有社會功能?非營利組織有沒有經濟功能?說不定都有,而且還更大。很多公司是為了解決一個小鎮的問題,在社頭鄉做襪子,僱用了更多的人口,比現在的社企解決了更多貧窮問題,難道我們要說沒有解決社會功能嗎?沒有解決社會問題嗎?「104」當初設立的時候,有沒有解決失業人口的問題?保證有,但現在說不定是大家工資壓低的機制。因此,到底經濟模式是什麼,要不要跟CSR合併跟解決社會的更大能力,這是未來要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