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委、余委員、各位長官、同業的好朋友大家好,日前我收到資料後就很仔細的閱讀,前期的先進們真的花了很多心思,也做了許多整理,並從不同角度作了剖析,非常感謝。首先,我個人傾向採取第一個方案就好。就愛盲來說,無論是從NPO轉投資經營,或者是社會創業的角度來看,我們對於社會企業的發展都期待是鼓勵大於防弊,許多人或許思考可能有一些業態中的壞份子或別有用心者,會利用法律或政策上的模糊或漏洞來掠取公資源,因此希望透過專章的制定來防堵害群之馬,然而在實際生態中,社會企業大多經營艱辛存活不易,希望獲利基本上幾乎是很困難的。因此,在這樣辛苦的生態下,大家期望能夠促進社會企業發展鼓勵都還來不及,實在不需要急切的去防堵某些可能會做一些讓人遺憾的事。當然,社會本來就很多元,我們無法排除確實可能會有一些不好的事發生,不過只要大多數的人願意投資或投入社會企業,就值得多給予鼓勵;先把市場做起來,讓我們期望的社會風氣活絡,總比剛起步就設限重重要來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