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重要的是,我們確保公司社會使命的這一件事,不管是公益報告書、揭露或者是盈餘分派或其他相關的法制建議,我覺得在每一個不同stage,在微小企業狀態、中小企業或者是大型企業CSR的狀態都有不同的期許。我看了一下「vTaiwan」上面的討論其實是有重疊之處,看起來是可以立出一個在企業不同的情況下,不會造成每一個階段額外的人的麻煩,但是對外又可以一致說這一件大家是玩真的,我們覺得就往這一個方向來討論,至於實際實務上的經驗……就像第一次Karen希望我來接社企政委的時候我說的,我對國外的一些,像英國或者是法國都比臺灣的瞭解,臺灣的我真的是接了這一個位置才跟大家慢慢學習,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