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面的這一個模型,我們從可能十五年前、二十年前就想得非常久,中間好比像Linux Foundation或者是像Software Freedom Conservancy等非常多的組織,都在想類似的事情,就是我們怎麼給這種獨立創作者,但是他的創作又變成了公部門非有不可的東西,有沒有一個廠商或基金會,公部門可以聘僱他,但是他聘僱的東西並不是跟他買軟體授權,而是買一些人的時間,這一些人是負責這一些東西的技術營運,大概是這樣。等於是跨國的基礎營運集團,但是這一個技術營運所產出的完全是開放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