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很窮,沒有辦法繳這個錢,農村那時又這麼落伍,所以這一些農民是弱勢團體,像一個新的區塊,也不在民國91年發布命令,就是在那個地區的人來危害公共安全之虞的地方來停止放領。我們現在提的案例都不在這個範圍之內,也不在民國96年又發了一份文,公有平地不再這邊放領,這裡講的是平地耕地,我提的是因為臺灣有一個規定,海拔100公尺以上都是山坡地,不管是山坡地或者是良田都是山坡地,都是一般農業區的耕地、農業用地,都不在這兩個範圍之內,這有很多歷史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