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打的是軀幹或者是頭部,可以說是傷害,但是的確是打手跟屁股,五下、十下、十五下可以嗎?你說不能打,那麼三下可以嗎?三十下可以嗎?我們的底限是孩子是獨立的個體,你不能傷害他,我覺得有很多定義性的問題,在實務現場上會有一點模糊、灰色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