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那都是通報,跟法定的通報人是一樣的。但是報案人是要到警察局,像我在網路上,當時報的案件,你不知道他到底在哪裡,可是又很急迫,所以跑到偵九隊,就是要做筆錄,但是馬上就找到孩子了,那是一個埔里的案件,其實十個月以後,我根本就忘了這一件事,我收到傳票後,而且還是性猥褻(案件),我嚇了一跳,因為沒有很清楚,如果我是一般民眾,我真的會嚇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