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是「有關檢驗人員及監評人員,預計在三十日前報民航局核准,會不會影響受委託機關人士彈性之虞,設定內涵是什麼?承前提問,以第5條、第7條為準,是不是以事後報備為查,要另列臨時異動的條款?」我們先一致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