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時間限制是不是可以排除掉?第一個是日出條款,因為在第2款的部分,有註明有相關的時間,「具有遙控無人機設計、製造、改裝或操作等相關經驗三年以上」,對不對?第4款已經有排除第2款的部分,因為事實上如果你本身今年沒有能力,但第二年引進相關國外的技術、證照,在這個條文限制,是不是要引進三年之後,也就是引進這一些相關的技術之後,才能符合第2款,對不對?日出條款過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