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您剛剛所說的,如果允許第二方的話,我認為不應該有剛剛的限制,必須是從事航空工業或什麼限制,因為我只要有這個能力符合檢驗150公斤,尺寸多少拿出來量、該怎麼飛,我有這個能力的話,你就不應該限制必須是航空事業相關產業。如果延伸您剛剛的原則,這前後要一致,前後一致下來,我們才有得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