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講了家暴或者是兒虐的部分,行為人畢竟成年,成年的部分就進入到刑事的司法體系當中,法院能夠做的是量刑參考不然就是在緩刑期間附條件,就是要上處遇計畫,這個部分就是在個案要讓法官知道這個人必須要進行這一些教育輔導的部分,可以讓他在緩刑的條件當中去做,這個當然是在法官的裁量權限,當然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