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地方我訪談有聽到另外一個問題,像社政單位處理問題的時候,可能證據不夠,當他證據不太夠的時候,找警察幫忙,內政部的警察也比較難介入,當證據不夠,再請檢察官幫忙開門的時候,一樣也是證據不夠,你如果讓他證據不夠也可以開門,好像也是不太對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