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想法是加重罰責以增加嚇阻效果,其實這一種激情犯罪,懲罰效果有限,像劉老師的研究,六成對於兒童發展缺乏億認知,四成因應壓力或衝突能力不足,還有1/3遇到心情沮喪或憤怒時,缺乏自我控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