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因為我們採取浮動擔保的資產跟我們傳統的物權特定主義是不一樣的,是浮動的。如果事後發生變化,像原料、製程產品,銷售後變成應收款,這一個價值替代物是哪一些所及的?像以前比較focus一些混合物、附合物、加工物或者是瑕疵物等,我們現在是更廣了,包括標的物的使用收益及處分所得都可以;但是智慧財產在這個部分有例外,智慧財產的損害賠償、授權金、改編、改做、再發明這一些,原則上如果契約沒有特別規定或者法令沒有特別禁止的話,原則上都是效力不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