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公司法》其實現在大家都知道現在正在全面修正《公司法》,全面修正《公司法》的前一步是在2015年有推動了一個閉鎖型《公司法》,也就是小幅度修正的情況下,再往下全面修正,這個階段性會比較容易推動。因此,其實在網路上討論的最後,整個討論的重心先不足原本的不足,等新的上線之後再看是否有必要全面修正,這個以推動法案來說,這個是階段性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