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建議是,現在不是為了開放而開放,而是因為有需求才開放,所以邏輯上,剛剛有提到人很少的狀況,是不是可以朝這一種方式?如果需要的話,誠如一開始所講的,我們是採用申請制的,如果有需要的話,是以團體為單位來申請,其實也是跟自主管理很像,其實團體來,你必須要承認在某種程度上會維持到哪一些程度上的清潔跟自律的規範,那就採取抽查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