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個是有關於法令的問題,有關於資金補助時,其實我們不缺來申請的人,但是他們拿不到房租的租約,為什麼?因為他們覺得租約並不是曝光,然後要納稅等等,所以我覺得這個法令上如何讓屋主安心,有一些法令的問題,因此我認為這個要有明文的規定,讓相關的人員都可以繼續往下辦,而不會一直因為法規問題而停在那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