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報告。

  一、本次會議唐鳳委員於104年11月18日提出10月23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以下簡稱課發會)之委員自行記錄及邀請協助記錄人員申請單(邀請協助記錄人員為中華民國仲裁協會薛雅婷),茲依議事程序之規範,於徵求主席同意後,由委員自行現場製作逐字紀錄,以發言記名、公開為原則(委員不記名或不公開者於發言前事先聲明),協助記錄者為列席人員。

  二、課發會第三群組第4次會議,已於104年10月21日召開,其會議綜整報告詳如附件1。前述第4次會議所提綜整意見,已提至104年11月7日課發會第11次會議併同各領綱草案討論之。

  三、有關課發會第三群組各領綱草案之研修進度,分述如下:

    (一)藝術及綜合活動等國民中小學、普高、技高之領綱草案,業已完成分區公聽會、網路論壇、書面審查,並送課發會第11次會議討論,將修改後的第五版領綱草案送本次群組會議討論確認後,可送教育部課程審議會。

    (二)健康與體育之國民中小學、普高、技高之領綱草案,業已完成分區公聽會、網路論壇、書面審查,並送課發會第11次會議討論,將修改後的第五版領綱草案送本次群組會議討論後,送課發會大會討論之。

    (三)社會:依據教育部8月28日課審會決議辦理,由教育部組成「高級中等學校歷史課綱專家諮詢小組」,釐清歷史微調課綱新舊課綱爭議點,並就後續歷史課綱研修方式與撰寫原則提出建議。

    (四)生活課程草案,則依第二波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研議進程規劃,於104年11月27日至12月5日期間進行分區公聽會、11月9日至12月15日進行網路論壇。

  四、另外有關各領綱草案附錄二之內容,說明如下:

    (一)領綱草案附錄二的資料,目前正併同第二波領綱草案進行公聽及網路論壇程序。

    (二)請同意議題工作圈對於附錄二領綱學習重點,依領綱草案第五版更新之,亦請委員針對附錄二提供意見。

    (三)請同意議題實質內涵(如附件2)的部分,隨第二波領綱草案公聽會及網路論壇之意見持續修改,俟定案後,送課審會更新附錄二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