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在vTaiwan.tw的諮詢會議上有滿充足的討論,但當時還沒有看到草案,當時是擬稿階段前的討論,擬稿後確實也差不多是同樣的那些利害關係人,當然在「Join」上有滿多的留言,我想這也是國發會為何選這一案的原因,不過剛剛聽到已經有做一些初步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