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識營裡面我有說凡是我們PDIS可以做的,我們馬上就做,所以大家聚集了一些建議,這個建議有一些是指派給我做的,因為我答應了,所以只好做,PO建議指標性的協作議題,應該由我來報告,而不是指派各部會PO來報告。如果我來報告的話,就是由行政院肯定團隊協作的功勞,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就比較可以從行政院的角度來說,這樣子的協作,對於行政院、人民溝通有何好處,各部會的副首長及負責PO業務的主管也可以更加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