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問題「就算是依規定要開會之後,也是很難掌握業務單位跟PO間的分工」,這一件事是不是只有這一個問題而已?如果我們今天有一個規則很明確地講說業務單位跟PO間分工,像剛剛講的要點、會議紀錄可以用,這一些東西都拿出來的時候,這一件事就work了嗎?或者是不work?會有更多實際運作上的問題,我們可以在這邊收得比較明確一點,可以讓大家知道我們下午要討論的東西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