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要用人頭制的話,法律不准,但是用公司董事長、執行董事去的話,你也難以過得了,執行董事是大股東,你至少要handle 31,但是在臺灣這邊基本上已經累進稅率,到興櫃的話,如果以大陸1,000萬人民幣為4,500萬台幣的話,你基本上累進稅率到40,到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