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來參與協作會議的民眾,通常是比較期待公私對話的人,所以問他們的想法,大部分會回復很好,但是我想釐清的是,這種公私互信的效果,有擴散到整個社會國家嗎?或者只是在這個地方關起門來說真的做得很好?比如我們開了三十場協作會議,平均一場有50個人來參加,所以有1,500個人說有促進公私互信,但如果不能發揮擴散效果,這樣的行政成本跟效益來比,會不會太高一點?以上是我們財政部的兩個案例,也呼應剛剛個人對於PO制度的意見分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