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PO個人的部分,我覺得PO是永續,政府(執政黨)四年就會離開,我有一個建議,如果PO制度要達到永續,是不是有可能採取人事一條鞭的方式?就是由行政院這邊派熟悉PO制度的人去業務量比較大的部會,就以機要人員來任用,然後就配置在這個部會裡面部次長底下,這些人到部會去,可以協助透過PO制度來落實政府的施政理念,至於行政事務部分,就可以透過事務官來處理,我們的角色就可以做這部分工作,換句話說,為了讓PO制度永續發展,需要建立一個不受政黨輪替的制度,由政委辦公室挑選外部合適人才,讓部會以機要人員任用來協助這整個制度或者是做法的推動,或許是個可行的方法,這個是我針對PO方面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