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PO制度方面,我覺得因為PO制度是為了開放政府而設,剛剛致翔有提到,開放政府就是要促進公私間的互信,我覺得可以思考有沒有真正做到?會不會協作會議開完,就是少數幾十個參與者認同,對整個社會其實並沒有產生這麼大的作用?我想如果可以做到有效擴散,發揮加成效果,就會有助於我們在部裡面,告訴業務單位說你來做,因為你做了就可以促進公私的互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