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是對外,像我們有一個菸捐的案子,業務單位跟我們說菸存的這一類團體是平常不可能主動跟他們聯繫,甚至坐在同一個桌上,他們覺得不適合出面,這時就由PO作為一個中間單位,這個跟PO碰面的會議,就由我來做稍微相對第三方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