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當有PO願意運作這一件事的時候,你一定要開協作會議嗎?也不是,如果各部會裡面有一個很完整的運作機制了,比如原民會,最主要的服務對象是原住民朋友,本來就有跟原住民朋友溝通例行的管道,這就是開放政府的一環。我們會問各部會:「在這樣的邏輯之下,目前現有的管道真的夠好嗎?」夠好的指標,除了馬克講的之外,我認為最簡單的一件事是這場會開完之後,原住民朋友是不是更相信我們,輔導會的服務對象是退伍軍人,這些人有沒有對我們更信任?如果這樣的形式、會議場合及既定平台沒有達成這樣的效果,也許就要拜託各位是不是試著先採用協作會議這套試試。所以,開放政府是核心價值,我們選擇透過PO來做,因為沒有辦法一次要求所有的公務員來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