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社維法是行政法,而提案民眾是參考日本的立法例,黃牛要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跟日幣100萬的罰金(屬刑事罰),其主管機關也是「文部科學省」,大概類似我國的「文化部」,所以就民眾的訴求來看,真的應該要(在現行拼湊不完整的法律之外)另訂整體性的專法(包括前端管理、中間處置、後端處罰等面向),然後去徹底解決黃牛票的問題,這個是社會的期望、各方業者的期望,政府及任何一個部門都要協力解決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