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那一天電話訪談了提案人三、四十分鐘,提案人的主要訴求是要「另訂專法、杜絕黃牛」。之後,也跟在場所有的長官、主席報告說明過,社維法的性質比較特殊,當時民國80年,國家的組織分工與機關權責,並沒有那麼成熟、細膩與專業,所以很多本來是各部會主管的事情,都放在警察的社維法當中,當時的情況是這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