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要說明,依據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第6點第4款,實際上權責機關有兩個以上的時候,如果當初協調有爭議的時候,併列為主辦機關。第8點也有規定要聯繫提議者釐清訴求,網站上跟提議當中是相對簡略,能夠更釐清訴求,也讓機關能夠後續研析一些回應的措施。會涉及到不同的法規,每一個部會看到自己想看或者是自己主管的法規,所以會有一些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