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同學現在也有美國公司,在停車上也可以share,這個部分本來在臺灣要通過,主要是稅的問題,因為稅不知道怎麼切,既然美國有這樣的公司存在,表示就社會創新來講,共乘或者是共同停車的部分,是可以創造社會的最大價值,特別是台北市也沒有什麼停車位,如果閒置在那邊,如果法規可以建立起來,就是可以創造整個社會的最大效益,就不用閒置在那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