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維法第64條第2款制定當時是要保護現場的秩序,因為現場有黃牛在那邊兜售、霸占著窗口,現場常有交易糾紛,妨害現場秩序安寧,所以社維法當年是站在保護現場實體售票處的秩序角度(有立法紀錄可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