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問題最近常常遇到,也就是講習的問題,動保法第33之1條有規定如果違反法律的話,要去受講習一至兩個小時,我們現在常常遇到的問題是,如果今天違反就是今天去動物之家認養一隻動物時,如果不想養的時候,把動物退回去,會造成今天已經違反動保法,所以被列入黑名單,就不能再飼養任何的動物,如果今天家裡原本有養五隻動物,然後去收養所認領第六隻,後面五隻都不能養了,這樣不可能,會有一些問題,可能會改善認養機制、待養的機制,等到一個月熟悉之後再轉成認養的動作,權責的機關是動保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