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這隻貓是我們工作室後來才搬過去,他本來就是附近的浪貓,是我們去了以後,會讓牠進來裡面休息,才會發現牠受傷。這個事件潑20幾隻,實際上一定是潑更多,我們就當他潑了4、50隻好了。一個多月以後才發現是有人在潑貓,我覺得這個是流浪動物跟寵物最大的差別,要有一段很長的時間才會發現這是一個案件。因為浪貓常常會不見個幾天,所以大家都會很習慣,到發現的時候,證據、現場連監視器什麼的,都已經久到被洗掉了,是這個案件搜證的難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