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後來聽說有團體拉進來一起照顧動物,當跟動物產生感情連結之後就不會做加害動物的動作,所以我覺得今天與其把這個法律加得太重,其實現在已經很重了,不如去防止後面的人去做動作,還有成立一個比較好的機構,就是動物今天受傷了,沒有關係,我可以負責,讓他恢復到好的狀況,像剛剛講的是,一定要幫他截肢才可以負法律責任,這樣是不好的,身為獸醫,讓牠恢復原狀,把腳接好就接好,我不會故意截斷,讓他去做裁罰,我是不會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