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罰不到」,跟剛剛林小姐提到的意見有關,亦即司法界會認為動物的法律位階還是「物」,而實務上,下意識的就會認為「動物的傷害或死亡」沒有那麼嚴重。或者,不要小題大作,大驚小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