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跟逗點不同,那個是第25之1條。我們這邊得到那時的回應是,如果這一條要成立的時候,因為法條的解釋,你知道在法律界,我有聽過各種解釋方法,這邊得到的回應是必須要得到真正受傷,後面可能真的是殘缺,可能不能走路了,或者是真的是死亡,你才能判他這個刑,如果他恢復健康的時候,我們得到那時的回應,因為彰化案子就是確實存在,就是判刑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