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動物保護法的現行規定,剛才提案人也有說過,事實上動保法從民國87年到現在已經進行了十幾次的修正,實際上對於動物的故意或過失造成的傷害,已經分成四種不同的罰則。最嚴重的一個罰則是如果今天是使用藥物、槍械,而造成動物複數死亡的話,會有一至五年的徒刑,同時也必須要併科5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罰金。另外,針對加害人的部分,主管機關可以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