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程度上應該要分開來算,而且道路養護費,我覺得很納悶的是政府沒有針對道路養護的部分討論,臺灣的路爛不是一、兩天的事,路爛造成成本的損耗,也是本次汽燃費徵收的議題,有關於道路整修的部分,政府有沒有好好抓不良的包商,也就是道路損耗的費用有沒有針對性討論?如果能夠減少這部分無謂的損耗支出,所謂的道路養護費用就可以減少很多,先解決這部分根本性造成養護成本上升的問題,政府再來想要怎麼變更費用收取方式會比較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