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滿想請教的,是大家在德國的經驗。其實違法言論包含誹謗、侮辱,我們也覺得滿有模糊界限的類型,真偽有一些好判斷、有一些不好判斷,其他的違法類型是好或不好判斷,我們真的要踩這麼死,認為事實的東西是完全無法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