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說明,環保署針對吸管的部分,已經在107年6月8日預告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的實施方式,有規定公部門、公立學校、百貨公司、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四類限制使用對象,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提供內食、餐飲使用,而且將在本月下旬召開公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