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稍微先回應一下,這邊講的是不一定限於學校了,是以學校作舉例,是任何公用空間的活化,是不是可以透過比較像有節奏的,像幾月就要提出相似的一些案子,而這一些案子也許有一些審議的標準,但是這一些標準當然到最後還是機關可以自己去訂,但是至少大家都會事先知道,而不是好像有些人三個月以前知道、有些人兩個月以前知道,有些人什麼都不知道的情況,主要還是比較在透明,不是參與的部分是多麼大眾參與,畢竟有能力投的沒有那麼多家,但是至少起跑線是一致的,這個是主要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