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說專案小組的法律比較,也發現法國,在11/20剛通過通過選舉法修正,他是這樣修的,選前第一天往前回溯3個月內,要是有假訊息,包括扭曲,不精確言論,可能影響到選舉結果的可靠性,好寬,我是讀他的文字跟大家講,在這樣情形下誰可以做一個法律上的主張?候選人、政黨、檢察官、利害關係人,他可以申請法院下禁制令,包含移除下降跟適當處置,法院要在多久以內處理?這比較特別,要在48小時內處理。我們數通法的機制沒有限時,給業者有適當的時間跟適當的方法處理。法國的處理有限時,限在誰身上?法院身上,因為要即時,放一個月才裁,選舉都結束了,他有個機制是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