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勞動部的法定業務執掌是什麼?我們一定是針對有勞雇關係或者是類似法律關係的勞工權益保障,所以當時我們才會訂出來說派駐的勞工是只受承攬、雇傭等等,是有這樣的歷史背景、政策目的及受限於一個法定業務執掌範疇內來做這樣的規範,我想先做這樣的說明。